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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资讯丨充当网络招嫖“键盘手”能抽成25%?两男子在北京加入卖嫖团伙,均被判刑

2023-06-13 08:03:09    来源:幺幺零那点事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都说食色性也,虽然现在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旧有很多人在从事着类似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逃避打击,不法分子会在网络上揽客,而有需求又有利益,当然就会引来很多闻腥而动的不法分子,也会有掮客的加入。这种掮客正是所谓网络招嫖活动的“键盘手”,被告人张某正是这样一名键盘手。

张某高中毕业,一直没有工作,现在的他却在北京混得风生水起,他在网上化名“安娜”,都是以女性的身份跟别人聊天,而他聊天的内容就是网络招嫖。原来在老家上学时,张某就认识了一位好大哥周某,正是周某把他带进了这个圈子,也是周某帮助他在北京站稳了脚跟,认识了大量能够提供服务的卖淫女。

周某大专毕业后就来北京谋生,后来就加入了一个网络卖淫团伙,充当的就是键盘手的工作。所谓键盘手也很简单,就是冒充女性在网上找各种色狼撩骚,然后隐晦的表明能够提供服务。当对方有需求后,周某就会介绍卖淫女上门,他则从中抽成,干的时间长了周某掌握了不少资源,于是就自立门户纠集了一帮老乡开始自己干。

而张某正是被周某召集来的小弟,他们的工作确实是干的风生水起,尤其是这种买卖在北京要价也是颇高,他们抽成就会更加多。最后周某组建了微信群,当了幕后老大,所有人只要做成一单他都要抽成5%,而作为在网上联系嫖客的键盘手,则能抽成25%,有时候一天就能收入几千元,这样的高收益让这些人越发疯狂!

仅仅四五个月,周某就坐收10多万元,周某觉得在网络上做这种掮客没什么风险,殊不知警方早就盯上了他们。随后周某张某均被北京朝阳警方抓获归案,其实按照相关法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就已经触犯刑法而且属于情节严重,随后张某周某二人也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目前检察机关也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张某周某二人利用信息网络,为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而其实周某和张某都是20出头的年龄,有了这样的案底这辈子也是毁了。

这里我们也要提示大家,在类似犯罪组织中,键盘手只是底层,也是最容易被利用的一种,他们大多是没考上大学,或者大中专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在社会上屡屡碰壁,心灰意冷之下才容易被利用误入歧途。也希望大家不要走张某周某的老路,一定要牢记法律的底线,不要一步错步步错最后毁了自己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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